独断宸衷-朱元璋的明王朝建立 1368年,朱元璋称帝,定国号为明。明朝的建立,在中国历史上又一次出现了强大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。洪武、永乐两朝,国势之强,幅员之广,不减汉唐。
明初,朱元璋极力强化君主集权制,取消了秦汉以后沿用了千余年的宰相制度,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政务,仅设大学士数人协助皇帝处理庶务,宣宗以后,内阁学士权力逐步增大,六部开始受制于内阁;握有“批红”大权的司礼监秉笔太监,地位亦日趋隆重。此外,又设立监察御史,到各地“代天子巡狩”,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监督。在军事上建立卫所编制,中央设大都督府,不久又取消大都督府,改立五军都督府,统率全国卫所。军队由皇帝亲自命将授印调遣,战事结束,将印归还,军队回到原来的卫所,从而使兵权集于一人之手。又设立“东厂”特务机构,由亲信太监掌管,刺探大臣,清除异已。这种高度集中的权力机构在雄才大略的明太祖、明成祖手中,对推动全国统一,整顿吏治,抑制豪强,发展经济等方面曾起积极作用,但在皇帝昏庸怠靡、童幼无能的情况下,权力逐渐落入周围近悻手中,明朝中期以后出现的宦官擅权乱政廷臣倾轧争夺的现象,不能不说和极端专制主义体制有关。
明初,朱元璋励垦荒,对无主田业免征三年,田归耕者所有。又大力推行屯田制:移民置屯开垦闲旷地,卫所士兵屯耕自给,商人在官仓附近屯种输粮。并大规模兴修水利,改善灌溉条件。这些措施,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。永乐年间,又开凿通了淤塞多年的南北大运河,密切了南北经济、文化交流。造船业、纺织业、矿冶业、制瓷业等手工业也迅速发展起来,南京、北京、长江沿线和运河沿线的城市、沿海港口城市都成了繁荣的工商业都会。国家税入增多,仓廪充实,人口达到六千余万。元末农民起义摧毁了“驱口”制度。洪武初年,明令禁止庶民养奴,因战乱沦为奴者放还为民。又从法律上解除了原来地主与佃户间的主仆关系,贱民变为庶民。对于工匠的管理,仍沿用元朝的匠户制度,但有所放松,工匠可有较多时间自由支配。匠户分两种:一种称“轮班匠”,以三年为一班,到京师无偿服役三个月;一种称“住作匠”(或称“住坐匠”),在官司作场做固定工,每月无偿服役十天。其余时间可以自营生计。由于工匠有了较多生产经营自主权,劳动积极性有所提高,整个手工业生产得到刺激和促进。
明初在政治上建立君主集权专制主义的同时,在思想领域里也抢先文化专制主义。朱元璋大兴文字狱,一字之嫌,就可被处死。另一方面以八股文取士,考试命题取自四书、五经章句,解释文义以朱熹的注解为依据,各级学校,从国子监到府学、县学和社学也以此为教学内容,知识分子的思想束缚在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之中,读书只为做官,要做官就得读四书、五经、写空洞的八股文。一切实际问题和实用知识被排斥于校门之外。这种科举制度严重禁锢士人思想和阻碍文化、科技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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